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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
1.援藏计划考生:比较教育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5分,教育经济与管理(教育学)专业总分不低于376分,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17分。援藏计划考生免于复试。
2.刑法学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,总分不低于335分。
3.应用心理学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,总分不低于300分。
4.自然灾害学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,总分不低于325分。
5.企业管理学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,总分不低于335分。
二.复试要求
1.符合上述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(不包括援藏计划考生)均进入复试名单,均需参加复试。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不予录取。援藏计划考生免于复试。
2.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请与相应学院联系。届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军人须凭军官证)到报考院系所报到(各院系所联系方式、地址一览表)。
3.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到时,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:
(1)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(军人提供军官证)。
(2)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。
(3)个人自述材料。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,如正式发表的文章、科研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本科毕业论文概要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。
4.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。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5.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,自行安排食宿(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)。
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2007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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